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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澳随意鸣笛或被重罚
《每日邮报》9月26日报道称,根据澳洲各地的交通规则,除非为了警示他人,
司机因其他原因(包括打招呼和告别)而鸣笛将被处以$50至$2669不等的罚款。
上周五,维州警方在Facebook上发起了一项调查,询问司机如何正确鸣笛
的问题。该机构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:“你会为了呼唤车外的人而鸣笛吗?”答
案是:“不。司机只能为了警告别人而鸣笛。如果将喇叭或其他警告装置用于任
何其他目的,可能会被罚款$161。”按照法律,汽车喇叭只能用于提醒其他司机
注意自己车辆的位置,警告动物离开道路,或者用作防盗或酒精联锁装置的一部
分。根据各地法律,除了因道路上即将发生的危险对司机发出警告,其他时候禁
止鸣笛。
以下为各州/领地相关违规处罚:
新州:“非必要”情况下鸣笛或使用警告装置将被罚款$344;昆州:昆州罚
款$66起,但最多可罚20个罚款单位(Penalty Unit)(即$2669);南澳:“错
误鸣笛或使用类似警告装置”将被罚款$193;首都领地:违规可罚$193,或20个
罚款单位;西澳:违规司机将被处以1个罚款单位的“矫正罚款”,目前为$50,
塔州为$126;北领地:根据《2007年交通规则》,北领地的违规者最高可判处6
个月监禁或高达$2600罚款;塔州:在不必要的情况下使用(或允许使用)汽车喇
叭,罚款$126。